臺南市南化區玉山國民小學 105 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請有志於偏鄉教學的熱血教師踴躍報名
類別 |
代理 職缺 |
正取 名額 |
備取 名額 |
聘期 |
留職停薪 |
導師缺 |
1 |
2 |
105/08/29-106/01/31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。) |
控管 |
導師缺 |
2 |
4 |
105/08/29-106/07/01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。) |
控管 |
幼兒園 導師缺 |
1 |
2 |
105/08/01-106/07/01(起聘日以實際到職日為準) |
2688專案增置 |
科任缺 |
1 |
2 |
105/08/29-106/07/01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。) |
一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二、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 70分
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
酌減或取消。
一、時間:
第 1次招考 公告時間 |
105年 7月 27 日(星期三)上午 08 時至 105年 8月 02 日(星期二)下午 16 時 |
第 2次招考 公告時間 |
105年 8月 04 日(星期四)上午 8 時至 105年 8月 07 日 (星期日) 下午 16 時 |
第 3次招考 公告時間 |
105年 8月 09 日(星期二)上午 8 時至 105年 8月 11 日 (星期四) 下午 16 時 |
二、方式:公告於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ysps.tn.edu.tw)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)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公告 (http://www.tn.edu.tw/index.htm) 。
三、簡章表件:上開網站下載使用(簡章、報名表、切結書、委託書等)。
一、日期: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
3次招考,惟是否額滿,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
( https://www.ysps.tn.edu.tw)公告。
第 1次招考 報名日期 |
105年 7月 27 日(星期三)上午 08 時至 105年 8月 03 日(星期三)上午 08 時 (逾時恕不受理) |
第 2次招考 報名日期 |
105年 8月 04 日(星期四)上午 08 時至 105年 8月 08 日 (星期一) 上午 08 時 (逾時恕不受理) |
第 3次招考 報名日期 |
105年 8月 09 日(星期二)上午 08 時至 105年 8月 12 日 (星期五) 上午 08 時 (逾時恕不受理) |
二、地點:本校教導處。電話: 06-5772072。
三、應繳交證件:
(一)「報名表」、「切結書」各一份。
(二)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(背面請註明姓名) 2張,請分別
貼於報名表。
(三)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(四)大學以上學歷證件。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,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
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。
(五)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。
(六)委託書(有委託他人代為報名時需繳交,及受委託者之身分證件)。
(七)報考臺南市 10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成績單。
四、方式:採親自或委託報名
一、基本條件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,不得
參加甄選)。
(二)「教師法」第 14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。
(三)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 31條、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。
(四)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。
二、資格條件:
第 1次 報名資格 |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 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2.同時列為臺南市 10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,幼兒園代理為 105 學年度幼兒園代理教師候用名冊並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者。 |
第 2次 報名資格 |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,幼兒園代理需具有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。 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|
第 3次 報名資格 |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,幼兒園為具教保員資格者。 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3.或大學以上畢業者。 |
一、日期:
第 1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5年 08月 03 日(星期三)上午 10 時起 (請於上午 9時 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) |
第 2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5年 08月 08 日(星期一)上午 10 時起 (請於上午 9時 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) |
第 3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5年 08月 12 日(星期五)上午 10 時起 (請於上午 9時 30分前至教導處報到) |
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、芒果、花生、牛奶及羊奶、蛋、堅果類、芝麻、含麩質穀物、大豆、魚類、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,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