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函轉教育部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明書申請補發作業要點」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
102 年 10 月 21 日以臺教師(二)字第 1020142796B 號令訂定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附件)1 份。
二、如有教師申請教師證書補發時,請確實依旨揭要點規定備妥相關申請表件辦理;另每年 4 月至 8 月為
教育部發給教師證書高峰期,請申請人避開此時段之申請作業。
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、芒果、花生、牛奶及羊奶、蛋、堅果類、芝麻、含麩質穀物、大豆、魚類、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,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